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计划截止到2026年6月全面完成。
本次资产清查范围包括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 、水、海洋等7类自然资源资产,坚持系统谋划、有所侧重,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结合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特点突出重点:以利用为主的,兼顾摸清底数和理清使用权状况;以保护为主的,侧重摸清底数情况。同时查清土地储备情况。
此次工作,将通过融合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确权登记、土地市场监测监管、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估价等成果,在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两个层面进行清查,旨在摸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结合地籍调查、确权登记等进展,逐步理清使用权状况,在自然资源底图基础上,初步形成包含实物量图层、价值量图层、产权图层等共同构成的资产“一张图”。(全文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厅,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自然资源部测绘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自然资源部北海局、自然资源部东海局、自然资源部南海局:
为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服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工作,更好支撑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现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联系人:王 曦 010-66551139
郑春莹 010-66557942
郭晋洲 010-66557013
自然资源部
2024年7月10日
附件 :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wps
原文来源:自然资源部